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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委员提案建议 川出新招推进新农合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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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8年底,全省参加新农合农民达到6141万人,覆盖率为90%。新医改方案对完善新农合制度做了一些规定,对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我省农民来说,可谓一大喜讯。省政协委员们在同样为此欣喜的同时,也在思考如何让好制度发挥好作用。
17日,在省政协重点提案《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督办会上,省政协委员们与卫生部门工作人员在交流中形成共识:要让农民通过新农合切实受益,不仅要实现制度全覆盖,更要配合新医改政策的推进,出新招解决新农合运行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一步实现制度的优化。
试点门诊统筹,按一定比例报销费用
省政协委员建议:特别要针对参合农民反映比较强烈的一些问题出台创新性举措,比如探索解决新农合对于像慢性支气管炎、高血压等不需长期住院,但却需长期就医用药的疾病缺乏足够保障等问题。
省卫生厅回应:今年,我省在34个县(市、区)开展门诊统筹试点工作,在开展门诊统筹试点县(市、区)的参合农民在门诊发生的费用也将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报销。有的试点县,其门诊统筹的报销费用,最高可达1000元左右。
北京广东住院,6月起可望适时报销
省政协委员建议:由于在外就医报销的程序严格繁琐,一些异地居住的老人、外出务工人员认为“报销的费用还抵不上往返的车旅费”,因而主动放弃了可享受的权利。希望出台相关举措,使参合农民异地就诊、结算更方便。
省卫生厅回应:我省已在川内确定22家新农合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并先后与北京市卫生局、广东省卫生厅达成协议,确定了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医院、朝阳区第二人民医院和东莞市厚街医院、塘厦人民医院为四川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从今年6月起,我省将启动北京、广东两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络直报工作,届时川籍务工参合农民在两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便可适时报销医疗费用,在方便参合农民异地就诊、结算上迈出实质性的步伐。
加强监管,变抽查为适时查阅
省政协委员建议:健全监管制度,希望能根据基本诊疗和药品目录以及收费项目和价格,严格监管医疗机构服务,加强结算审核和补偿报销情况通报等,有效监管收费行为,切实控制医疗费用等。
省卫生厅回应:今年将重点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监管,围绕入院、治疗、报销3个关键环节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和方法,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
我省乡镇卫生院多,由于人手有限,大多只能以抽查的方式对乡镇卫生院进行监管,今年内这种情况将有所改变。我省已有115个县(市、区)实现新农合信息网络化管理,并拟于年内开通新农村合作医疗省级监管平台,省、县两级新农合信息管理化平台开通后,省级卫生部门可通过网络查阅乡镇卫生院的相关情况,实现参合农民就诊情况、费用情况、补偿报销情况等适时查阅、审核。
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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