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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体工商户为重点 四川明年实现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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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计划用两年(2009-2010年)左右时间,基本将有相对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社会统筹。近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农民工“平安计划”(二期)实施意见》,决定在巩固农民工“平安计划”实施成果基础上,以农民工集中的服务业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为重点,全面推进有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2009年目标:全面启动商贸、餐饮、住宿、文体、娱乐等各类服务业企业参保,实现半数以上有较稳定劳动关系的服务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积极推动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保工作。巩固和扩大高风险企业参保成果,确保煤矿企业农民工100%参保,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基本参保,年内基本实现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全覆盖。新增大型建设项目、灾区恢复重建项目,要实现建设项目启动即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目标。
2010年目标:商贸、餐饮、住宿、文体、娱乐等服务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参保;拾遗补漏,基本实现有相对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参保。
各地在参保工作中,对工资总额计算方式和工伤保险缴费方式可采用简便易行的办法,以促进农民工参保。对一些小型服务业企业可以以营业额(或营业面积折算营业额)一定比例折算工资总额;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可以采用人均定额缴费等形式。建筑施工企业可继续以建设项目参保并以项目总造价一定比例折算工资总额;小型矿山企业可采取按吨矿产品折算或人均定额等工资总额简易计算方式缴纳工伤保险费。
针对农民工集中、流动性大的特点,各地要主动开辟“绿色通道”,做好服务工作,方便农民工参保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记者钟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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