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7月11日电 以往天津市学校投保校方责任险都是学校各自投保,保费、保险额度不尽相同。从09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市学校将建立统一的校方责任保险制度:中小学校统一投保,鼓励高校和托幼园所也投保校方责任险。
由市教委、市财政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于近日出台。校方责任险统一投保后,将保障学校与学生合法权益不受损失,形成及时高效的教育风险管理体系。 tujian.org
根据实施意见,从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天津市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都要投保校方责任保险;鼓励、提倡普通高等学校、托幼园所投保。校方责任保险原则上按学年度投保,保险期限为一年,即每年的9月1日零时起至次年的8月31日24时止。统一投保的校方责任险,将为因学校责任导致的学生人身伤害依法承担相应经济赔偿。校方责任险的保险费按在校学生和保费标准计算,根据参保学校提供的实际在校学生名册核定。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保费标准为每生每年不超过5元;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托幼园所的保费标准,参照中小学标准执行,可根据不同情况作适度调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所需保费,实施第一年由市财政负担,以后所需保费,由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其他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所需保费,由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全市将通过招标等形式统一确定承保保险机构。各区县对所辖中小学校的校方责任险实行统一投保。其他各级各类学校,可在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自主向承保保险公司投保。市教委明确,各级各类学校统一投保校方责任保险,学生无须缴费。(完)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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