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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9部门联手整治非法用工违法犯罪
2009-07-24

  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卫生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九部门决定,从今天起至7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这次九部门联合开展的专项行动,以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接合部和乡村企业,特别是乡村小砖窑厂、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主要检查内容:依法领取证照的情况,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资源许可、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等;劳动用工的基本情况,包括招用人员的数量、来源、招用渠道等;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生产安全、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违法犯罪情况,包括拐骗农民工和智障人员、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专项行动分宣传阶段和执法检查阶段进行:宣传阶段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职业病防治法》、《刑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执法检查阶段,本市各级劳动保障、公安、监察、民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卫生、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会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进行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劳动保障部门对非法用工及使用童工等案件要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将无合法证照情况通报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取缔;对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公安部门要对违法扣留各种身份证件,或者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农民工和未成年人劳动,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拐骗和拘禁劳动者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并依法取缔有证无照和无需取得许可证的生产加工窝点。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无证采矿行为,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和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进行监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关闭。卫生部门要检查并处理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健康监护有关规定的行为。民政部门要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受害人特别是智障人员等符合救助政策的受害人员,及时提供救助。监察机关要对专项行动中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参与非法经营,以及涉嫌搞权钱交易、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进行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工会组织要加强乡镇、村、企业的基层组织建设,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重点检查: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接合部和乡村企业,特别是小砖窑厂、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主要检查内容:依法领取证照情况、劳动用工情况、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以及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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