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坐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今年审查的内容包括:劳动合同订立、执行工资支付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职业技能培训情况;以及是否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实行特殊工时是否审批、是否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是否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是否建立劳动规章制度、是否成立工会组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了方便用人单位了解书面审查的具体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6月20日至7月20日在天津劳动保障网发布2009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公告,用人单位可通过天津劳动保障网通过互联网进行填报,也可以到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直接报送。今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将采取用人单位自查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严格审查标准,督促落实整改,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利益。对拒不整改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