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区县的防汛职责,切实做好今年我市防汛准备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并在征求各区县意见的基础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对2009年天津市防汛责任人进行了调整。按照国家防总关于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要逐级落实,并向社会通报的要求,现将天津市各区县防汛责任人、主要行洪河道(含海挡)堤防防汛责任人、重要蓄滞洪区防汛责任人、重点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在天津日报上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