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的和平区检察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倾注真情帮教失足未成年人取得显著成效,率先在全市建立的“青少年维权岗阳光帮教基地”至今已十余年,百余名在这里接受教育的失足未成年人无一重新犯罪,受到家长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帮教和预防工作,和平区检察院专门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未成年人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熟悉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热爱并善于做这项工作的检察干警,负责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同时建立青少年维权岗阳光帮教基地,率先实行“讯问未成年人,监护人在场旁听制度”“不起诉案件听证制度”“失足未成年人心理关怀制度”等,保证工作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