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本报以《水库周边私自开发旅游违法》为题,报道了于桥水库周边,尤其是靠近大坝的北岸,存在不少人私自开发旅游的事实。端午假期,又有多位读者向本报反映,问题依然存在,飞艇游湖、划桨泛舟等旅游模式仍然在水库出现,且多达近60艘,也并没有看到执法者的身影。“现在看来,这是一个越养越大的‘毒瘤’,已然形成产业链,现在如想切除,应该是一个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大手术。但是如果不切除,后果只会日益严重。”更有读者如此形象地比喻。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甚至有读者向本报爆料,这些游船之所以知法犯法,是因为从业者根据船体的大小,在能运营的每个月(冬季不运营)都上交了一定的“管理费用”。对此,于桥水库管理处负责人坚决予以否认:“至少我们水务主管部门,不论单位还是个人,没有收取一分一文,我们不能执法犯法。相反,现在我们的工作船只,在该区域进行清理水草的工作时,还要给他们交钱。这听起来确实有些不可思议,但却是事实,4月份我们的一条船就交给他们200元,不然无法完成工作。”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对于这种愈演愈烈的非法旅游现象,水务主管部门也进行了长时间的调研:“近几年来,库区周边村落兴起了农家院、水库岸边娱乐、乘机动或非机动船游览水库等旅游设施,其中水库岸边娱乐、坐游船都是自发的、违法行为。市水务局早在2006年就集中清理过这些非法旅游船只,发现这些船只主要集中在大坝北端七里峰村和南岸西山北头村等,我局动用了大批警力和水政执法人员,行动持续了一个多月,不仅没有完全清理,相反有所增加。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非机动船大多有捕鱼证,界定是旅游载客还是自家朋友上船捕鱼比较困难;再就是这些非法旅游船只也极度不配合……今年,市水务局将清理非法旅游船作为水库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我们现在的水政执法力量主要集中于库区岸边的违章建筑和违章鱼池,巡视岸边的污染源,彻底的清查,现在市公安引滦治安分局正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时机成熟将联合采取行动。”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也有读者认为,当务之急除了应对“治理难”之外,还是杜绝游客到该处游览。“现在一条飞艇动辄七八万元,该处的飞艇还在不断增加,如果不是前往旅游的游客众多,络绎不绝,哪有如此多的非法从业者?又怎么会愈演愈烈?在呼吁执法部门加强监管的同时,每个人也都应该从保护水源的角度出发,从我做起,拒绝非法旅游。”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