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0年的基本用药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已经结束,天津市遴选出的537种基本药物的集中招标采购价格,比09年降低了10.32%。从4月10日起,该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将扩展到全市城乡所有区县,除中药饮片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只允许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
09年4月1日,天津市在9个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取消15%的药品加成,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并启动全市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统一采购。据统计,实施零差率销售1年来,累计为患者节省药品费用支出1.98亿元。
2010年2月底开始,天津市启动了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从4月10日开始,天津市各医疗机构销售的基本药物都要执行新的招标价格,其中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涉农区县的乡镇卫生院都要按中标价实行零差率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