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对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工程的立项范围、审批条件、资金管理等方面加强监管力度,力促水利工程健康有序开展,确保成为廉洁工程、安全工程、精品工程。
(一)对每项工程严格实行事前预算审计和事后决算审计,所有建设项目自筹资金全部提前缴入区财政统一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二)严格控制工程建设中的项目增量,每项增量都必须经过项目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工程受益单位和审计部门的共同批准。
(三)在队伍选择上:一是抽签确定报价权。每个工程项目,从具有三级以上资质,施工经验丰富,业绩良好的水利基本队伍中产生三支队伍参与工程报价。二是在动态中产生标底。将三个企业的报价相加除以三,取得平均数,再与审计价格相加除以二,再取平均数。然后由财政、审计、监察、水利部门,在下浮5%—10%的范围内,当场确定下浮比例,形成标底。三是合理低价中标。在上下浮动5%的范围内,最低价中标。
(四)在项目监督管理中,建立监察、财政、审计、水务等单位联动一体管理机制,实行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企业的廉政责任制,对该区的监督人员明确 “十不准”,并与施工企业签订廉政责任书,有效遏制了施工过程中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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