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负担,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市委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调结构促转变增实力上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的30条措施>的通知》(津党办发〔2010〕45号)精神,市财政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审核,共停征一级收费项目2项,取消二级收费项目13项,将全市一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上年的71项减少为69项,全年预计减少收费2000万元。
停征的收费项目包括:港务监督管理费和绿化费,取消的收费项目包括:招生录取费中的网上远程招生费、财物和证照丢失报失证明、各类证照丢失后补发、遗失证件登报证明、暂住证及暂住证延期变更、开具枪支弹药购买携带证明、外国人体检证明、外国人在华期间有无犯罪的证明、外国人申报临时户口、机动车驾驶员IC卡收费、剑桥少儿英语等级考试和公共外语等级证书考试培训机构资格审核费、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考试费、损坏河道堤防设施赔偿费等。
为保持和巩固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工作成果,市财政已将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统一汇编成《天津市201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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