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前举办的2010·中国·天津第四届南开发展高层论坛上获悉,为加快“科技南开”建设,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科技产业发展,南开区制定出台十条政策。
十条政策一是每年投入3000万元资金用于创新型园区建设,促进产学研结合,扶植科技企业加快发展。二是每年投入不少于2000万元,用于对南开区有较大贡献的企业更新改造设备、加大研发投入。三是每年投入500万元作为科技创新专项引导资金,大力扶植科技创新重点项目,加快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四是加快“一横、两纵、三区”科技产业发展载体建设,增加科技企业数量,提高科技企业质量。经认定的孵化基地可享受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扶植资金;获得市科委、经信委等科技立项资助的项目一次性给予2-5万元的支持;企业获得市级、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认定的给予10-20万元支持。五是鼓励大学、科研机构创办企(事)业,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技术入股、合作等形式申办的企(事)业,经认定可享受南开区流动性较大特殊行业优惠政策。六是促进大学、科研机构的科研成果转化,对引进我市大学、科研机构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在南开区就地转化的,经认定给予南开区流动性较大特殊行业优惠政策。七是积极服务于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人才合作,发挥南开区青年博士服务团等人才创新工作模式的作用,为驻区科技企业发展服务。八是加大区属国有投资公司、担保公司投融资力度,每年为科技企业投资、担保额度不低于500万元。九是鼓励风险投资企业发展。凡在南开区注册并为驻区科技企业投资或担保的风险投资企业,给予南开区当前最优惠的税收奖励政策。十是建立“南开区企业信用体系”。 与专业机构合作,尝试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制度,探索企业信用颁证和信用担保服务,重点为科技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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