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与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19日在港签署《关于加强沪港金融合作的备忘录》,以积极推进沪港金融合作和联动发展。
根据备忘录,香港和上海将在沪港经贸合作会议的框架及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加强金融领域的合作。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在备忘录签署仪式上表示,香港和上海将在三个方向上加强合作。首先是加强香港和上海金融合作的总体目标。香港和上海会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以国务院关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精神为指引,按照“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原则,加强合作,扩大交流,相互促进,共同繁荣,共同增强国家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
第二个方向是确定香港和上海金融合作的优先领域,包括加强在金融市场发展方面的合作,鼓励、支持金融机构互设,以及加强金融人才培训和交流的合作。香港和上海将促进两地金融市场组织在各自监管框架下的合作深化,支持和鼓励上海证券交易所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在企业上市、产品开发、产品合作、信息互换等方面加强合作。
第三个方向是健全两地金融对话与交流。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与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联合牵头,组织和协调两地政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市场组织的代表,每年定期在香港和上海两地轮流召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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