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航空政策研究中心近日在中环就政府发表的《空运(航空服务牌照)规例》,提出看法与建议。该中心副主任罗祥国指出,甘泉航空在2008年倒闭后,凸显政府有必要加强监管航空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检讨发牌制度,并限制航空公司执行航权的时间,以及引入更多审理空运牌照的专才。
《空运(航空服务牌照)规例》发牌制度自1949年11月推出至今,已有半个世纪,其间,只进行过轻微的修改,香港运输及房屋局在2010年2月就《空运(航空服务牌照)规例》公布进行检讨及咨询。罗祥国表示,现有发牌制度早已不合时宜,因此该中心支持政府着手更新规例。不过,在参阅政府公布的发牌规例修订计划书后,他认为内容过于简单,因此在4月提出更多建议。
罗祥国认为,相对旧有规例,政府应必须加入三大要素:维持香港作为国际航空中心地位、促进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规例的新原则。
该中心主任罗文钰曾出任空运牌照局要员。他表示,自金融海啸爆发后,香港便再未有新的航空公司成立,但亚太航空业发展迅速,将来仍会有不少航空公司在港发展,现应及早更新和完善发牌规例。
政府早前在修订计划书中建议,申请人首次申请航空服务牌照,须提交至少首两年的经营业务计划,以及证明具备相当财务资产支持营运。罗祥国表示,首次申请人证明具备相当资产固然重要,但申请人通常会作出较为乐观的预测和评估,反而是牌照局应具备更多专才,为计划书和财务资产进行更详尽和长远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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