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慈善家猥亵女童[NvTong]案”追踪
不满李国华[GuoHua]洗脱强奸罪
香港[XiangGang]主控官欲建议上诉
昨日从香港[XiangGang]传来消息,在大陆假借慈善之名干肮脏勾当的香港[XiangGang]伪慈善家李国华[GuoHua]虽已被收监,但他仍有可能再次被起诉。主控官昨泄漏,控方对于法官[FaGuan]在审讯期间撤销被告强奸罪的理据有商议之嫌,他将向律政司呈交报告,并建议律政司斟酌是否要就法官[FaGuan]的决定提出上诉。
多数受害者不愿出庭
联手本报记者揭开李国华[GuoHua]丑陋面目标岑丹凤女士泄漏,本来声言曾遭李国华[GuoHua]侵占的女童[NvTong]有9人之多,由于大多数受损害的女孩不愿意出来指证,最终决定起诉李国华[GuoHua]七项涉及共3名受害人的罪名。在进入司法审判程序后只有两名受害者愿意到香港[XiangGang]作证;七项控罪中包含一项强奸罪及一项与未满13岁女童[NvTong]非法性交罪,这两罪最高刑罚均是毕生监禁。
然而这两项控罪在控方举证完毕后,法官[FaGuan]以证据不足为由引导陪审团将该两罪撤销,控方最后只得改控刑责较轻的与未满16岁女童[NvTong]非法性交罪(最高刑罚是监禁10年)。
女孩受害年纪成症结
这两罪被撤销的症结,除了对主要受害者小英证供是否是在不愿意情形下性交有疑问外,其案发时是否未满13岁也成为了法庭上辩论的焦点。
1994年4月出身的小英,根据众证人口供[KouGong]和警方调查显示其首次受到损害的时间为2006年。以此推断小英当时还不满13岁。但其母亲录口供[KouGong]时将她的年纪却说成受害时为13岁(哈尼族有报虚岁的习惯),后来虽小英的母亲解释自己是文盲,没留心到口供[KouGong]有误带来的后果,但在法庭上,李国华[GuoHua]的辩解律师坚称根据小英母亲的口供[KouGong],小英完整有可能是1993年出身的,因此可以推定在受到损害时有可能已经年满13岁。最终法官[FaGuan]以证据不足为由,在审讯中引导陪审团裁定,李国华[GuoHua]不须对最为症结的强奸罪和与未满13岁女童[NvTong]非法性交罪两项罪名进行辩解。
据香港[XiangGang]负责李国华[GuoHua]案件的主控官泄漏,虽然证人小英母亲的口供[KouGong]有些偏差,但这些事实的争议完整可以交给陪审团来决定,但这个案件的主审法官[FaGuan]当时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做出了有利于李国华[GuoHua]开脱罪名的行为。“被告最终被判8年虽能反应出案件的严重性,但法庭有义务澄清法例。”主控官说,他将会把情形转告香港[XiangGang]律政司,从而建议律政司斟酌是否提出上诉。
首席记者 戴振华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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