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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上半年燃油补贴开始发放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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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前,今年上半年4888万元的燃油补贴要全部发放到全疆范围从事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经营者手中。
3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油价补贴款共4888万元,其中:农村客运2993万元、出租车1812万元、城市公交83万元。具体补贴标准为:农村客运一级网络车辆:130元/客位;农村客运二级网络车辆:160元/客位;农村客运三级网络车辆:210元/客位。城市公交每车675元,出租车每车1229元。
此次发放范围为:截止2008年底,在交通运管部门办理合法、有效手续(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已参加2008年年审)正在运行的从事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辆,兵团车辆由兵团有关部门发放。2009年度新增车辆、补审车辆不在发放范围之内,2009年度报废更新的车辆以上年底登记在册时车辆的座位数发放。在油价补贴发放过程中,将严格界定发放对象,对超范围经营、未办理正规营运手续的车辆严禁发放。
自治区运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不定期检查补贴款发放落实情况,防止虚报冒领补贴款现象发生,各地运管站需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在发放过程中问题严重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及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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