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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采暖补贴有望“明补”采暖费直接发给职工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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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乌鲁木齐市相关部门正在拟订一系列相关法规及配套政策,积极落实建设部要求实行热费补贴由“暗补”变“明补”的要求。这意味着,热费补贴实行“由暗变明”后,原来由职工先行垫付再向单位报销或由单位统一代缴的做法将变为将采暖费这笔钱发到职工手上,由采暖用户直接向供热站缴纳。
9月22日,首府召开了乌鲁木齐市2006年度城市供热保障动员大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05年至2006年采暖期,44家集中供热企业热费平均收缴率为78%,比上两个采暖期提高了12%,但与内地城市相比还很低。截至2006年4月底,全市用热户欠缴采暖费累计高达2.6亿元,44家集中供热企业银行欠贷总额为7.7亿元,供热企业普遍包袱重,经营困难。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鸿在会上说,供热工作的核心问题就是收费难,解决收费难的关键是改革现行供热体制。
近期,国家建设部要求全国利用两年的时间完成热费制度的改革、热费补贴的改革,今冬将全面推开供热收费制度改革,热费补贴由“暗补”变“明补”。建立健全“谁用热、谁交费”的机制,实现供热的商品化、货币化。
目前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已开始拟订市职工住房采暖费货币化补贴的“明补”办法,预计年底可以制定好,并按照建设部规定的时间全面实施。
市建委主任马伊磊在动员大会上说:“市建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全面实行“暗补”变“明补”,完善热力价格体系和采暖救助社会保障体系,全方位稳步推进我市供热体制改革。”
除此之外,首府还要实施供热系统改造,热计量改革,继续扩大热计量综合试点规模和范围。并通过推行城市供热特许经营,引入竞争机制和退出机制,加快供热行业的市场化进程。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阿尔肯·艾比布拉,市政协副主席、市建委党组书记冯瑞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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