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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今年将力争城镇实现就业再就业达35万人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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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25日召开的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09年,我区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会议提出,要把保持就业局势稳定作为今年劳动保障工作的的中心,把扩大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会议确定今年我区就业的主要目标是:全年城镇实现就业再就业35万人,城市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20万人,其中转移城镇就业40万人。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区将采取六项具体措施,一是全面启动和实施覆盖城乡劳动者的新一轮就业扶持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二是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做好企业稳定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鼓励困难企业稳定职工队伍,不裁员或少裁员。通过落实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率、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通过保企业来保岗位,通过稳定劳动关系稳定就业;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自主创业;四是把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突出抓好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五是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搭建公共就业服务特别是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平台;六是深入开展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多渠道、多形式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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