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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向新疆下拔2.4亿元 补助206万困难群众过节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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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下拔2.4亿元资金帮助新疆困难群众度过春节。据悉,新疆将有6类人群,206万各族困难群众将享受补贴从中受益。 据了解,这是中央为妥善安排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在全国范围内发放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此次中央为新疆投入了2.4亿元,发放的对象是我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等人员约206万人。 具体的补贴标准是: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建国前入党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180元。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书记王乐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努尔·白克力非常关注这次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工作,要求这次生活补贴要在春节前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越快越好保证所有困难群众能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正积极安排,精心实施,确保能及时把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据了解,新疆还将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和帮扶助困活动,认真落实好各项救助制度,妥善解决受灾地区和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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