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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绘就发展蓝图 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全面小康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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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上下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之时,新疆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详细制定了未来12年新疆农村的发展目标任务、规划、步骤和时限,明确提出到2020年新疆要基本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在此过程中,新疆农村体制将更加健全,城乡一体化机制初步确立;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绝对贫困基本消除,农村消费水平大幅度上升;农村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健全等。 为确保这一目标任务的实现,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提出了大力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以建设四大基地为重点,加快构建高效特色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农村和谐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等八项措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新疆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业持续发展,农民收入大幅增加,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实现了人民生活由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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