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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6万群众住进抗震安居房 占新疆总人口的四成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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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房子好,住着舒服,感谢党和政府给我们建了这么好的房子。”在电话里,艾尼·玉素甫向记者表达着自己的喜悦心情。
与艾尼·玉素甫一样,5年来,我区已有189.5万户、836万名各族群众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抗震安居工程的受益者。
“这相当于全疆2000万人口中,有四成各族群众住进了抗震安居房。”11月27日,自治区城乡抗震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国文欣喜地告诉记者。“已经开展了5年的抗震安居工程,不仅改变了农村的落后面貌,也显著改善了农村的人居环境和各族群众的生活条件。”张国文说。
2004年2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定,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区实施抗震安居工程,让群众住进抗震性能好的房子。由此拉开了新疆城乡抗震安居工程的建设序幕。
当年,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在喀什地区进行试点推广,从南疆四地州20个县市开始启动。2005年,自治区又将南疆四地州、伊犁州直和北疆重点设防的49个县市、120多万农村特困户、贫困户、困难户全部列入自治区建房补助范围,政策扶持面分别占自治区县市、乡镇、行政村总数的59%、63%和73%,资金直补覆盖面占全区农村危房户改造计划总任务的62%。对其他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县市采取以奖代补形式进行鼓励。
截至2008年,全区累计完成投入412亿元。与此同时,自治区先后三次提高南疆三地州贫困农牧民的建房补助标准,加大对地震多发区和重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
自治区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实施以来,我区先后发生了7次较大地震,但抗震安居房均经受住了地震考验。2007年7月20日,特克斯县发生里氏5.7级地震,但7600多户抗震安居房无一受损。
据了解,明年我区还将建设35万户抗震安居房,并计划在3年内全面完成这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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