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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通部门追加4.2亿道路建设资金拉动内需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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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新疆交通厅获悉,今年第四季度,新疆交通部门争取到4.2亿元人民币的追加投资,以拉动新疆经济增长。
据了解,为了规避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拉动内需保增长,中国国务院采取了十项措施。今年第四季度,中央政府计划增量注入100亿元资金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其中有三项措施与交通运输密切相关:一是农村公路的建设;二是包括铁路、公路和机场在内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三是针对地震灾区的灾后重建工作。
新疆交通厅积极争取增加的这部分道路建设资金,交通厅领导亲自到交通运输部,向交通运输部汇报新疆交通建设资金短缺情况,经交通运输部批示,给新疆追加今年第四季度4.2亿元的建设资金。
按照初步规划,新疆交通厅将新增的4.2亿元投资将主要用于国家高速公路网的在建项目和南北疆农村公路建设。其中用于高速公路建设投资2.6亿,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6亿。
据专家推算,在新疆欠发达地区,这4.2亿元的投资,将会产生具有乘数效应的拉动作用。初步预计追加资金所对应的在建项目,在今年年内所带动的资金可达12亿元以上;个别明年年初完工的项目,在明年第一季度还将带动8亿元资金。业内人士表示,这部分投资将新增就业岗位3.5万个,对钢材、水泥、沥青、砂石料等公路建筑材料需求产生巨大影响,从而推动新疆经济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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