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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节能减排专项督察组向新疆反馈督察情况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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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为组长的国家节能减排专项第一督察组11月2日至4日在我区进行专项督察,听取了我区节能减排情况汇报,并分三路在乌鲁木齐、石河子进行检查,深入天业集团、宝钢集团八钢公司、中石油乌石化公司、乌鲁木齐市河东创威水务有限公司,就节能减排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实地督察。
听取了反馈意见后,王乐泉对国家节能减排专项督察组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他说,节能减排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长期战略任务,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此次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将对新疆的节能减排工作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自治区将全面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对督察组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进一步细化节能减排工作的各项部署和措施,加强节能管理工作,充实节能管理的力量;继续加大财政对节能工作的支持力度,通过政策引导、制度规范、政府推动,尽最大努力完成节能目标。我们相信,在国家各部委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通过扎实有力的工作,新疆节能减排工作一定能提高到新的水平,取得新的突破。
反馈会上,解振华代表督察组作情况反馈,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他说,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举措来抓,采取了有力措施,扎实推进节能工作,立足优势资源,坚持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大力推进节能技术进步,不断提高节能减排水平;自治区还积极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加强对重点能耗企业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节能减排的体系建设,层层落实节能减排的目标责任;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新疆天业、宝钢集团八钢公司、中泰化学等企业循环经济模式已基本形成,在全国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
解振华希望新疆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总结经验,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强化目标责任制,通过监督促进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用好用足国家推进节能减排的相关优惠政策,加快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大胆创新工作机制,更好地利用市场手段和经济激励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他表示,国家有关部门将会继续全力支持新疆的节能减排工作,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自治区及生产建设兵团领导聂卫国、杨刚、努尔兰·阿不都满金、白志杰、库热西·买合苏提、戴公兴、王永明、刘新齐、宋志国等陪同督察或出席反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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