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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今年定向招录、培养304名政法机关公务员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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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作为全国14个试点省区之一,新疆将为部分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304名公务员。
昨(14)日,2008年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新闻发布会举行。据介绍,此次定向招录面向自治区县级及以下政法机关,招考对象只有两类人员:部队符合招考条件的拟退役士兵和已退役士兵,以及2008年新疆普通院校毕业生和在疆服务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其中,拟退役和已退役士兵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须是中国共产党员;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要求为年满18周岁以上(1990年7月15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5日后出生)。
此次招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7月18日8时至7月24日18时,报名者可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报名。
此次参与定向培养的学校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11所院校。10月18日,被录取人员将持通知书及相关手续到培训院校办理入学等有关手续,并在这里接受为期两到三年的定向培养。在校期间需要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实行单独录取的资格政策。被正式录取(用)的学生到学校报到时,还将与录取院校、定向单位的自治区、兵团主管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本望接受培训期间按学生进行管理,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
报考人员学业期满合格毕业到定向单位报到并录用后,有最低服务年限,即入校时为高中起点的,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入校时为专科起点的8年;入校时本科起点的5年;入校时本科以上起点的3年。
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将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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