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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在3年内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保 应保尽保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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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居民参保热情非常高,从11月1日至今,已经有10万居民办理了参保手续。该局医疗保险处处长唐恒毅介绍,目前这项工作进展顺利,全市486个社区已经全面开展登记工作。
为规范居民参保登记,乌鲁木齐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区(县)街道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好这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市社保局还安排专人与街道社区建立定点帮扶制度,及时解决参保登记中出现的问题。
唐恒毅告诉记者,参保居民在办理参保手续并经审查确认后,可以到社区领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选择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首诊。每次填报好选择医疗机构生效后,本年度内原则上不予变更。另外,为方便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可以使用工商银行卡或工商银行灵通卡缴费。
据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的人群是“一老一小”:具有本市户口的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退出劳动的女55、男60岁以上的人群。另外,残疾人员、低保对象、长期随父母在本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未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合作医疗)也可参加保险。
作为自治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城市,今年,乌鲁木齐、伊犁州和阿克苏地区率先开展此项工作牞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将新增哈密等8个地区,自治区将在未来3年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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