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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将进一步加大环保援疆力度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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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近日表示,支持新疆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是国家环保总局义不容辞的责任,环保总局将进一步加大环保援疆工作力度。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带领自治区环保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在北京与国家环保总局领导进行座谈。在听取了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及环境状况等汇报后,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表示,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建立支持新疆发展的协调机制,成立落实国务院文件、支持新疆发展领导小组,研究统筹安排落实支持新疆环保工作的具体事宜,明年1月在疆召开首次协调会议,今后协调会议争取两到三年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协调解决新疆环境保护重大问题。
环保总局表示,今后对列入国家投资计划和中央财政补助的新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不再要求南疆三地州配套;将新疆作为国家生态补偿点,对新疆试点工作给予具体指导和支持,推动和加强矿产资源开发、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此外,对新疆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矿产资源勘察和优势资源开发,国家环保总局将予以支持指导,针对每个保护区具体情况具体研究具体对待,同时要求要尽量多保护自然生态,给后人留下发展空间,实现可持续利用。
针对乌鲁木齐的大气污染问题,国家环保总局将乌鲁木齐列入国家重点污染治理城市,支持乌鲁木齐治理大气污染,在科研方面予以重点支持;把新疆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纳入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予以重点支持。在新疆环保基础能力建设方面予以倾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保人才培训,保证先进的装备由先进的队伍掌握使用,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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