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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五家银行率先开通跨行通存通兑业务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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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后,市民办理存、取款业务将不必再像以往那样,将现金在不同银行之间“搬来搬去”。在ATM机上跨行取款和在银行柜台间进行通存通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取款限额、收费标准、适用范围上。
中行新疆分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未开通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存通兑业务之前,银行卡(借记卡、贷记卡、信用卡)在ATM机上已经实现了通存通兑等功能,在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开通之后,持有个人结算类账户(通常指借记卡、活期存折)的客户在首府任何一家开通通存通兑业务的银行网点柜面都可办理存取款、查询、转账等业务。但目前,贷记卡、信用卡等透支类的银行账户暂时还不能在银行柜面进行通存通兑交易。
客户办理跨行通存通兑业务之前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开户银行签订“个人存款通存通兑服务协议”后,就可在开户行以外的其他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相关业务了。不办理该项手续,客户即使持有个人结算类账户(借记卡、活期存折)也无法办理通存通兑业务。
记者了解到,目前,客户跨行通存通兑的交易金额没有限制。ATM机跨行取款仅限持卡用户,而通存通兑适用于存折和借记卡。
市民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现金来回“搬家”的情况:个人的工资卡是建行的,但还房贷的账户却是中行的,还房贷时先从建行取款再存入中行,很麻烦。央行营管部表示,开通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将实现银行之间营业网点的资源共享,有助于缓解现金“搬家”现象。
开通通存通兑业务后,银行网点的排队现象将有所缓解,但由于手续费便宜,服务周到,这些银行网点将会吸引更多客户,可能会增加网点的柜面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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