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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汛期新疆25万人受灾 投入应急资金8100万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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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新疆7月份进入主汛期以来,共有25万人受到洪涝灾害的影响,29人死亡,2人失踪。
据了解,受洪水灾害影响较为严重的地方是哈密地区和昌吉州。其中,哈密地区遭受了150年一遇的大面积强降水洪灾,造成哈密地区10万余人受灾,无人员伤亡;倒塌、损坏的房屋达2万多间;9万亩农作物受灾,其中,2万多亩绝收,直接经济损失达2.68亿元。昌吉州受灾人数为3.4万,死亡11人,重伤11人,倒塌、损坏的房屋达8000多间,1.5万亩农作物受到影响。
此外,进入主汛期以来,新疆还遭受了地震灾害的影响,伊犁州特克斯县发生里氏5.7级的地震,造成8处山体滑坡,2.8万余人受灾,1.2万间房屋倒塌,直接经济损失达8000多万元。
灾害发生后,国家减灾委、民政部紧急启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响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有关领导也亲自带队赴灾区一线抗灾救灾,目前已投入应急救灾资金8100万元,紧急调运1926顶救灾帐蓬、5066套衣被、800吨粮食等大量救灾物资送往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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