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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通过农业、水利、气象等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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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司马义·铁力瓦尔地主持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自治区农业(种植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自治区水利发展与水安全第十一个五年规划》、《自治区气象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负担监督办法(草案)》。
《自治区农业(种植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围绕促进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十一五”继续全面、协调发展,确定了主要农产品生产总量、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与推广、农民就业和收入等指标。会议阐明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全局,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大力实施以市场为导向的优势资源转换、科技兴农、特色农产品加工为重点的农业产业化战略,提升农业的生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自治区水利发展与水安全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根据新疆水资源分布特点、国民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防洪减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提出了我区水利发展总体思路,明确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合理配置的各项保障措施。
《自治区气象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在总结成绩的同时,针对“十一五”国家气象事业发展和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对新疆气象的需求,提出了我区气象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对推进未来五年新疆气象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会议认为,《自治区企业负担监督办法(草案)》明确了关于企业负担监督的工作方式、企业负担的种类、企业负担的救济途径等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可以从制度上制约行政机关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不良现象。
艾力更·依明巴海、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宋爱荣、库热西·买合苏提、钱智、胡伟、戴公兴、黄昌元等自治区领导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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