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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将推广用热分户计量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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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从乌鲁木齐市建委传来好消息:乌鲁木齐首批供热分户控制分户计量收费试点取得成功,3个分户计量试点单位的住户平均节省暖气费50%。
目前,这份试点报告已经上报到乌鲁木齐政府。按政府要求,今年乌鲁木齐所有新建的建筑都必须达到节能、用热分户计量的要求;同时,继续对8.3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争取在下一个采暖期内大面积推广用热分户计量。
据了解,2004年10月15日,乌鲁木齐建委联合乌鲁木齐发改委,将自治区党委企业工委家属院住宅楼、新疆电力设计院家属院和乌鲁木齐墙改办住宅楼定为乌鲁木齐首批供热分户控制分户计量收费试点单位,实行总计量表和分户计量方式进行计量收费。收费时,热力公司按27.33元/吉焦收费;计量时,按总计量表计费,总表计量减去分户总计量的差额部分为住户公摊计量。
试验结果表明:试点地区的居民共180户,采暖总面积为22524.9平方米,若按22元/平方米收费,共需要缴纳热费495547.80元,但按分户计量热费收取费用时只需要缴纳246115.79元,即每户居民每平方米可以节约11.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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