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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八成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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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去年底,新疆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24907人,就业率达到83.44%,其中稳定就业19902人,占已就业人数的近八成,同比上升了6.7%,就业质量明显提高。
据了解,2006年新疆有29851名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本科毕业生15938人,大专高职毕业生13913人。就业率与2005年的80.5%相比,就业率有所上升,稳定就业成效显著。在医疗、卫生、教学、科研等岗位实现就业2398人,事业单位就业1613人,部队就业747人,国企金融行业就业2815人,国家项目、地方项目就业402人。自治区还通过公务员招录、储备编制、三支一扶等多种方式实现了普通高校毕业生的稳定就业。2006年灵活就业3275人,占已就业人数的13.15%,同比下降了4.14个百分点。待就业4944人,待就业率16.56%。
据自治区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新疆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增长与自治区经济增长的情况大体一致,就业的质量和层次明显提高,非公有制企业人员就业趋于稳定和规范,同时随自治区经济发展需要,化工、机械等理工科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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