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建章立制严禁商业贿赂 坚决制止各种腐败 |
2009-04-30 |
|
建章立制严禁商业贿赂,坚决制止“借卡贿赂”和“利益寻租”等腐败行为,对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在15日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廉政电视电话会”上,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说,2006年新疆治理商业贿赂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区自查自纠上交款项达2176多万,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涉案金额达2.12亿元,有效遏制了商业贿赂的蔓延势头。
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要求,今年新疆要把反商业贿赂宣传作为政府廉政建设的教育内容,加强对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和企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特别是对一些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重点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绝不能降低要求。对商业贿赂较为严重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领域的案件要重点查处,对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级别高、涉案范围广的重大复杂案件,要加大督办的力度,不论是何人、职务有多高都要依法严肃查办。
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表示,春节期间最容易出现各种名义的公款送礼、吃喝等不正之风,也是商业贿赂的高峰期,新疆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出近期见实效的法规制度,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尤其是对有商业贿赂的企业和人员,要实行高额的经济惩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依法进行严惩。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