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评论]:别动辄“新疆三大油田”式报道 |
2009-04-30 |
|
近年来,新疆已成为我国重要的石油生产基地,每逢浏览新疆油气生产方面的新闻,都免不了看到关于塔里木、克拉玛依和吐哈等三大油田的内容。2月6日,国内许多媒体还在《新疆成为我国天然气最大产区》一文中披露:2006年“新疆境内三大油田——塔里木油田、克拉玛依油田和吐哈油田天然气产量分别为110亿立方米、28.8亿立方米和16.5亿立方米。”
笔者因为从事石油勘探年度信息整理工作,对“新疆三大油田”式的报道不敢苟同。因为新疆还有另一大油田——即塔里木盆地的塔河油田。
就产量而言,仅媒体对2005年数据的披露,塔里木、克拉玛依(即新疆油田)、吐哈等三个油田原油产量分别是1033万多吨、1165万多吨、208万多吨,而塔河油田是420万吨,把塔河油田排在三大油田之外显然名不副实。由于记者缺乏对新疆油气生产体制的深入了解,误在报道2005年的原油总产量时用了“2408万吨”这个数字,使第三大油田塔河油田的420万吨年产量不翼而飞。
之所以产生这样的结果,除了信息发布单位的局限外,记者没有宏观了解油田的分布及基本情况亦是重要原因之一。新疆境内的油气生产报道如此,其他地区或行业的相关报道亦不例外,不能因为记者的疏忽大意而以偏概全。
更应该说明的是,类似“新疆三大油田”式的报道其实还有很多。当前,有很多记者不注重平时的学习,又在报道中对报道内容缺乏“较真”的精神,致使此类错误不断出现,大众媒体如此,行业媒体亦如此。真实是新闻的第一生命,此类报道,字通句顺,但却与事实不符。不核实这些知识,这些常识,让“知识性”的错误在记者和编辑的眼底下溜过,也是对“新闻生命”的极大忽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