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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乌鲁木齐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首次缩小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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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最开心的事就是告别了‘皇粮国税’,蔬菜价格上涨,我们家的收入接近城市人家的收入。今年我们农民要过一个‘肥年’了。”昨日,乌鲁木齐县安宁渠镇河西村农民赵汉庆高兴地说。
记者从乌市农调队了解到,2006年,和赵汉庆一样高兴的还有乌鲁木齐市的10多万农牧民。因为乌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首次出现缩小,城乡居民收入之比由2005年的2.26∶1下降为2.24∶1。
农民纯收入增幅快
今年44岁的赵汉庆家有3口人,去年他家种植的9亩蔬菜因为价格高,卖了个好价钱,他家仅蔬菜种植收入就达2万多元。再加上他农闲时节出外打工,去年他家一年的收入就达3.2万元。
赵汉庆说:“以前我家每年都要交纳518.8元的农业税和牧业税,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后,特别是‘一免三补’政策后,我们一家于2003年7月首次被全部减免了农业税,后来又减免了牧业税。税费改革后,我们焕发了新的生机。去年,我们村在村干部的帮助下,很多农民靠发展旅游,种植蔬菜、草莓,过上了小康生活。”
乌市农调队调查显示,2006年,乌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432元,较2005年同期增长8.66%,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4651元,较2005年同期增长9.46%。由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使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首次出现缩小态势。
惠农政策起主导作用
据了解,2006年,乌鲁木齐市因地制宜开展了农牧民富余劳动力转移,进行非农从业。同时,国家惠农政策使农民税负大幅减轻,蔬菜价格大幅度恢复性增长等众多积极因素,在农民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缩小差距中起到了主导作用。
据市农调队调查,2006年,乌市农村居民人均总收入为10276元,较2005年同期的8051元增加了27.6%。调查显示,2006年农民人均外出从业得到的工资性收入为1043元,农民每100元收入中就有22元为外出从业得到的工资性收入。
同时,2006年全市农民人均税费支出(主要从事二、三产业)为63元,较2005年同期的106元减少43元,下降了41%。调查还显示,2006年全市农村农民人均生产出售各类蔬菜5.1吨,人均出售蔬菜现金收入34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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