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顺利 涉及近20万人 |
2009-04-30 |
|
2004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启动以来,新疆实施改革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达5600多个,约占全区事业单位总数的三分之一,改革单位职工总数19.6万人,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展顺利。这是记者27日上午从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的。
两年多来,新疆以改革用人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未聘人员分流安置制度和建立健全人事宏观管理和监督制度为主要任务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先区级单位,后地市单位”的步骤全面展开。改革政策逐步完善;全员聘用制度稳步推进,大部分区级单位基本建立了聘用制,在一定范围内签订聘用合同,实现了合同管理;公开招聘考试制度初步建立,各级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一律“凡进必考”,招聘考试制度实施以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录人员3.3万人,促进了各类人才的优化配置和合理流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未聘人员分流安置制度逐步落实,自治区专门制定了内部待岗、提前退休、病退、辞职等符合新疆实际的特殊政策,安置未聘人员,为下一步继续深化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据介绍,新疆今年将重点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将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事业单位将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任何人员上岗都必须符合岗位基本条件的要求。全区事业单位将同步展开岗位设置方案审批、人员聘用合同认定等工作,实现事业单位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平稳过渡,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入轨工作。(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