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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让百姓吃上合格食品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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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养猪时使用“瘦肉精”、水产品养殖中使用抗生素等问题常常在食品行业中出现,这已经成为老百姓反映的热点问题。12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从2006年12月起的未来5年时间,新疆将在全区范围内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使老百姓能够吃上放心食品。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食品放心工程中,监督检查的重点品种是:粮、肉、蔬菜、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饮用水、保健食品、儿童食品等;检查的重点区域是:社区、城乡接合部和农牧区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学校及周围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等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场所;检查的重点环节是:农、畜产品种植或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
在开展食品放心工程过程中,各相关单位将各司其职: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督促监督食品市场准入条件和标准的落实情况,督促检查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和重点品种整治效果。
农业、畜牧、水产部门将把好农产品市场准入关,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规范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全面实施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追究制度,使大型市场、超市进货做到证票齐全率达95%以上。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严格食品企业标准的备案制度,加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加工小作坊整顿力度,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退出机制,使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和全区重大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卫生部门将清理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行为,使食品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观。
同时,规范学校周边及建筑工地食堂、餐饮业、农牧区自办宴席等食品安全管理,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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