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新疆前10月发生火灾4020起 损失3365万元 |
2009-04-30 |
|
11月24日,记者从新疆公安消防总队获悉,仅今年前10个月,全区就发生火灾4020起,死亡33人,受伤49人,直接财产损失3365.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上升4.1%,直接财产损失上升一倍,死亡人数下降28.3%,受伤人数下降21%。
其中,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巴州、伊犁州等经济较发达地区火灾起数和损失都十分严峻,同时农村火灾也有上升趋势。造成火灾多发和损失加大的主要重要原因,就是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不足等。今年全区总投资1100余万元采购的26辆各类消防车已全部配置到基层消防部队,走上一线灭火执勤岗位,极大的提高了全区消防部队战斗力。
火灾猛于虎,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为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早在今年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的全区消防工作会议上,就与各地政府(行署)、相关部门签订了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快消防规划编制和实施,尽快消防车、消防器材的配备与更新。
今年是全国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年”,新疆公安消防总队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改善和优化全区消防车辆装备结构,提升全区消防部队灭火战斗综合实力,按照新颁布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全区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经过反复论证,决定2006年集中采购26辆各类消防车,充实到灭火一线。此次购置的消防车辆包括3.5T、5T、8T、10T 水罐和水罐泡沫消防车,总投资1100余万元。其中包括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采购的3.5T水罐、40米高喷等11辆消防车,农八师和石河子市政府投资采购的6T水罐、12T水罐等2辆消防车。
据悉,目前26辆消防车已全部到达基层部队并投入执勤。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