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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征兵开始 新疆取消军(警)官子女征集员额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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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上午,记者从自治区、新疆军区2006年征兵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冬征兵开始,取消军(警)官子女的征集员额。这是自1983年以来,我区对军队干部子女征集一直采取直接分配征集员额办法的一次重大改革。
为认真贯彻落实《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工作条例》精神,自治区、新疆军区决定,从今年冬季征兵开始,对现行的军(警)官子女征集办法进行全面改革,自治区征兵办公室将把所有征集员额全部分配到各地(州、市)和兵团各师兵役机关,今后不再单列军(警)官子女征集计划。军队干部(含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当兵,必须符合征集新兵的条件标准,按照征兵程序办理,各级兵役机关一律不得擅自预留征集员额,军(警)官子女征集必须与社会征集同步进行。确需照顾的英模烈士子女,也必须持户口本、身份证和高中毕业证到户口所在地兵役机关报名应征。驻疆各部队不再设立军(警)官子女征集办公室,不再直接办理新兵入伍事宜。这项改革,对进一步完善征兵制度、纠正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提高新兵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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