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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数百万农牧民家家户户用上电 告别无电历史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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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新疆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发展局了解到,经过过去五年的努力建设,自治区圆满完成了包括布尔津、富蕴、吉木乃等国家批准的19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的建设任务,并顺利通过达标验收。
新疆蕴藏着丰富的水能资源,其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达3817.8万千瓦,居全国第四位。国家从“七五”时期开始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以来,经过4批44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项目的建设,先后完成了包括水电站、电网、无电乡村通电、牧区太阳能光伏电源等项目,截止到“十五”期末,全区水电装机达到138万千瓦,其中农村水电装机86万千瓦,水电农村电气化县村通电率达到98%以上,户通电率达到97.5%。
国家高度重视我区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十五”期间,国家电气化专项补助我区7150万元;自治区和项目县均成立了电气化领导小组。在电气化建设管理中,各级水电行政主管部门除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以电养电”、“农村水电实行6%增值税率”等方针政策外,还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出台了其他优惠政策。
通过“以水带电、以电代柴、以电护林、以林涵水”等一系列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生态工程的实施,我区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显著,到去年各电气化县减少薪柴消耗量2952万公斤,森林覆盖率达到6.13%;新疆各县文教、科技、卫生事业也得到快速发展,到去年底,我区19个县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9%。可以说,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使我区数百万农牧民直接受益,家家户户用上了电,改变了过去无电、缺电状况,生活质量得到了提高,生产得到了发展,各族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新疆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发展局局长陈洪说,“十一五”期间,我区将在具备建设条件的县(市)新建一批中级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力争使这些县的乡村通电率达到100%,农牧区人均用电量达到600千瓦时,让更多农牧民的收入、生活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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