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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过程中,新疆坚持“以人为本,以质取胜”的原则,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程建设,统筹牧业生产与生态建设和谐发展,因地制宜,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项目实施稳步推进。自2003年以来,新疆通过休牧育草、封山禁牧、划区轮牧等多种方式,在天山南北22个县实施退牧还草工程,截至目前已累计投资5.48亿元,完成退牧还草4663.08万亩,生态效益明显。阿勒泰地区荒漠草原围栏禁牧以来,针茅、三芒草、驼绒藜等植被覆盖率由10%提高到20%左右,草原防风固沙能力得到恢复和加强;伊犁河等河谷草甸围栏休牧后,甘草等植被覆盖率由30%提高到45%,退化的打草场已经可以重新打草;天山、阿尔泰山等高山夏牧场在划区轮牧后,山地草甸植被覆盖率平均增加5%,产草量每亩新增50公斤到115公斤以上。
退牧还草工程在取得生态效益的同时,还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据自治区畜牧厅预计,退牧还草工程实施3年到5年后,新疆草原生产力水平将大大提高,平均每个县可新增干草上万吨,年增产值百万元以上;退牧还草工程已使新疆5万户农牧民得到国家给予的饲料粮补助,户均退牧1000亩,每年获得饲料粮补助2000元。
在日前国家有关部委对新疆的退牧还草工程进行的联合检查结果表明,项目区草原植被得到明显恢复,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草原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加速转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牧民保护建设草原的积极性明显增强,牧区社会更加稳定。正如广大基层干部和农牧民所称颂的,这项工程的确是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十一五”期间,新疆将在天山南北的两亿亩草场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并新建3000万亩人工草料地,对1000万亩天然割草场实施保护改良,以补偿因退牧还草工程而减少的牲畜饲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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