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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卫生厅发出通知:餐馆使用劣质油将依法严惩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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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新疆自治区卫生厅向全疆转发国家卫生部的通知,要求各地卫生部门立即对中小餐馆进行突击检查,对发现使用劣质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卫生部门提醒,购买食用油最好通过正规渠道,到正规超市、商场购买。
据了解,近期,浙江省卫生行政部门查获一起生产销售劣质食用油的事件,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已采取了果断措施,此批劣质油已在流通市场得到基本控制。鉴于有些地方也曾有类似现象发生,劣质食用油通过各种非法渠道流入了部分餐饮单位,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健康,进一步加强对餐饮单位食用油的卫生管理,卫生部发出了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全疆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将重点检查中小型餐饮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食用油的购入、使用和废弃食用油处理的情况。
卫生厅要求,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切实做到监督检查和现场检测相结合。先采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定性检测,若定性结果显示食用油的酸价、过氧化值数值超标,应及时将有关样品送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相关检验机构进行定量检测。对发现使用劣质食用油的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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