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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补助新疆2.3亿元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已到位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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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央补助给新疆的2.3亿元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目前已经到位,这笔资金将全部用于南疆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这是记者8月18日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的。
从2004年起,新疆开始在全疆范围内实施抗震安居工程,让全区城乡老百姓都住上安心房。2005年,国家同意补助新疆抗震安居工程10亿元资金,这批资金中6.7亿元是以工代赈资金,3.3亿元是特大自然灾害资金,分3年下拨给我区。
首批资金已于2005年8月上旬到位。
今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财政部、民政部下发了《关于下达2006年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的通知》,并根据我区财政厅《关于恳请安排下达2006年中央补助我区特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用于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的请示》,近期已向新新疆下拨了2.3亿元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
据自治区民政厅有关人士介绍,新疆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要按照抗震安居工程规划的建设范围、规模,和加固改造方案的要求,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这笔专项资金。
自治区民政厅要求,此次下拨的特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将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的以工代赈资金以及新疆安排的补助资金统筹使用,用于南疆抗震安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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