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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6种野生动物将列入国际狩猎权拍卖惹争议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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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部将锁定14种野生动物向外国狩猎者开放,其中,新疆有6种野生动物位居此列,它们是盘羊、北山羊、岩羊、藏原羚、鹅喉羚(黄羊)和马鹿。昨天,自治区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有关负责人确认了这个消息,而由此引发的争议也愈发引人关注。
此前,国家林业部野生动植物保护司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负责人就“2006年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拍卖情况作了说明,公布了此次狩猎额度,共涉及14种计289只(头)野生动物,地域范围限于四川、新疆、青海、甘肃、陕西、宁夏、内蒙古、湖南8个省和自治区。
记者从自治区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了解到,在此之前,新疆方面已将部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资源总量做过相关的摸底调查,资源情况已上报给了国家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就此确定了向外国狩猎者开放的动物名录及其狩猎数量。
据了解,我区确定的6种向国外狩猎者开放的野生动物中,北山羊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其余5种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这6种野生动物中,鹅喉羚的资源总量在近年来增长较快,数量在15万至20万只之间。由于它们频繁出入农田和牧区,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民和牧民的经济收入构成影响。
在新疆,北山羊的资源总量据称也超过了10万只。盘羊、岩羊、藏原羚在新疆的局部地区也都有明显增长,尤其在喀什地区的帕米尔,盘羊随处可见。
尽管如此,在专家层面对此还有一些不同意见,他们认为,野生动物向外国狩猎者开放存在两个核心问题:一是如何确定狩猎对象;二是狩猎收益部分如何做到透明。
目前,新疆方面的具体实施细则还未出台,所涉及的6种野生动物其狩猎数量以及狩猎地点狩猎所涉及的各方面情况也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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