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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两人遇难 新疆旅游最高单笔赔付兑现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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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11日,一辆满载去新马泰旅游的乘客的金龙客车,在217国道423公里处与一辆油罐车相撞,造成一起4死13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其中两名死者事前通过新疆乌鲁木齐市的一家旅行社在平安财险投保了旅行人身意外伤害险。
投保单保险期限为2006年2月11日至28日,保险地点自新疆克拉玛依到泰国,保障为意外伤害25万元/人,意外医疗5万元/人。据自治区旅行社协会秘书长卜引全说,个人意外伤害赔偿金25万元,在近两年来新疆旅游保险赔付中是最高的。
据平安财险新疆分公司客户服务部经理助理佟旭生介绍,事故发生后,平安财险新疆分公司迅速调集相关人员积极开展取证、查勘、核赔,为后续理赔争取时间。经认定,两名游客的意外死亡属于理赔责任范围。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自2004年起,就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协会签订了旅行社责任险合作协议,对区内约50家旅行社办理旅行社责任险。后应各旅行社的要求,又为各旅行社承保了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游客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在采访过程中,自治区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副处长阿里木介绍说,“五·一”黄金周在即,旅客在出行前必须和旅行社签定合同、明确责任,同时为自己购买旅游意外险,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降低因非安全原因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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