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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陆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今年发400万张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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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在昌吉市举行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首发仪式上,首批10位市民拿到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这标志着我区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已全面启动。 记者了解到,新启用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户籍登记制度为基础,以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公安信息网为依托,科技含量高,信息安全性强,并具备机器阅读检验和计算机联网查询功能。由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制成卡式证件,所含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证号码、本人照片、证件有效期限和签发机关。少数民族居民身份证采用汉文与少数民族文字两种文字。 记者看到,市民只需将身份证往阅读机前一放,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就出现该身份证的全部信息。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16周岁至25周岁有效期为10年,26周岁至45周岁有效期为20年,46周岁以上有效期为长期。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限5年的居民身份证。换证期间,现行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与陆续换发的第二代身份证可以并存使用,原有居民身份证将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 据悉,居民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交工本费每证20元;居民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交工本费每证40元;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记者还了解到,自治区公安厅预计在今年年底为全区400万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预计到2008年年底,完成全区1200万16周岁以上公民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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