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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将调高最低工资标准 失业保险金也随之调整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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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两年调整一次的有关规定,自治区今年又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最低失业保险金享受待遇标准的参照依据,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使失业保险金的缴费标准也随之调整。
在3月21日召开的自治区社会保险工作会议上,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赵国君说:“目前最低工资标准的具体调整方案正在研究之中。伴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各地州也要相应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因为,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社会保险待遇。” 据了解,自治区上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在2004年5月1日,当时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为440元,此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方案将在近期出台。 截止到2005年低,我区140.8万人参加了失业保险,到今年底,自治区将把失业保险的参保人数增加到142万人。 目前,失业保险面临的问题是,失业保险边扩面边流失的现象比较严重。事业单位失业保险欠费情况十分严重,占全区失业保险欠费总数的95%;其次就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参保人数太低,应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为70.8万人,而实际参保的人员只有24.6万人,参保率仅为34.7%。今年失业保险新增的参保人员主要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为主。□会议传真降低参保门槛解决农民工“看病难”
今年,劳动行政保障部门将降低进疆务工人员参保的门槛,使农民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据了解,进城务工人员医疗保险的保障主体原则是“保大病”,以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王维礼说:“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医疗保险要坚持低门槛,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的参保能力。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实行专项统计,确定参保的专项扩面指标。” 今年起社保扩面重心是街道社区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杨勇说,今年起,全区各地要将社会保险扩面重心最大限度地向街道、社区延伸和拓展,各项社会保险扩面任务的完成主要通过街道、社区实现。 截至2005年底,全区共支出社会保险基金717016万元,累加参保人数达到719万余人,当期征缴社会保险费已达9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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