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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口抽样调查显示新疆常住总人口2010.35万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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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自治区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20日发布的“自治区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新疆2005年底常住总人口为2010.35万人。 “主要数据公报”公布了新疆总人口及城乡构成、性别构成、年龄构成、民族构成、受教育程度、家庭户人口和地区分布等情况。
新闻背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6年3月20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于2005年11月1日进行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这次调查以全国为总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次总体,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最终样本单位为调查小区。我区这次调查的样本量为30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58%。在国务院和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1%人口抽样调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调查的全部资料正在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2005年11月1日零时,全区常住总人口为2008.15万人,与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口1845.95万人相比,增加了162.2万人,增长8.79%;年平均增加32.44万人,年平均增长1.70%。2005年底常住总人口为2010.35万人。 二、城乡构成 全区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746.03万人,占总人口的37.1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1262.12万人,占总人口的62.85%。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31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 全区人口中,男性为1028.56万人,占总人口的51.22%;女性为979.59万人,占总人口的48.78%。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00。 四、年龄构成 全区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471.98万人,占总人口的23.5%;15-64岁的人口为1405.72万人,占总人口的70%;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30.45万人,占总人口的6.5%。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3.77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9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83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区人口中,汉族人口为798.03万人,占总人口的39.7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10.12万人,占总人口的60.26%。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49.04万人,增长了6.55%;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13.16万人,增长了10.32%。 六、受教育程度 全区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的人口为159.70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为253.61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为634.49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为645.30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大学程度的人口增加65.05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增加28.82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增加125.90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减少54.48万人。 七、家庭户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576.76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995.03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6人,其中城镇为2.92人,农村为3.88人牷集体户人口为13.12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减少了0.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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