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协委员呼吁切实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
2009-04-30 |
|
外来务工人员在劳动报酬、劳动环境、劳动安全卫生等诸多方面受到歧视,不仅其自身受到损害,滞留在当地倍受委屈和刺激的部分人员,甚至还会产生严重的社会政治稳定问题。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最近的调查表明:外来务工人员的平均月收入在800元左右,远低于新疆2004年在岗职工月均收入1207元的标准。大部分小型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建筑行业、加工行业不签劳动合同,新疆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不足50%。
目前,外来务工人员受到本地社会有形和无形的、制度性和非制度性的排斥,极少被肯定所做的贡献,极少受到各种表彰奖励和宣传。他们希望城镇成为他们的第二故乡,可实际上很难融入当地社会,在诸如居住、子女就学等方面无法享有与本地工同样的权利。
正是基于这些原因,外来务工人员劳动争议案件增多。2005年1至9月,新疆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794起,其中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劳动合同纠纷占91.75%。
与此相对的,流动人口犯罪在乌鲁木齐所占比率一直不低,已成为有可能引发恐怖事件的诱因。提高流动人口的生活质量、社会福利待遇,这是减少恐怖事件诱因必须完善的一个环节。
为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委员们强烈呼吁,切实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委员林忠民说,就自治区现有的公共安全体系,硬件比较到位。现在需要思考的是,应平衡外地人和乌市人之间的矛盾,比如外地人医疗、社保等等,让长期居住在乌鲁木齐市的、有正当职业的外地人,享受到与乌市人相同的待遇。这是社会公共体系的一个隐性环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还就此建议,今后评选"外来务工人员权益维护先进企业"和"十佳外来务工人员"。"十佳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免费在劳务所在地落户。
"十一五"公平社会目标
构建和谐社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一五"规划提出注重社会公平。未来五年内高度重视收入分配,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障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够依靠法律和制度享有接受教育、进行劳动创造、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和社会生活的正当权益。
同时加强劳动保护、劳动力市场监管和劳动执法监察,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就业、培训、维权"三位一体的就业服务。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