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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环保局展开专项行动 12家问题企业被曝光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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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开展了生态环境专项监察。结合新疆新型工业化发展,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试点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了环保专项执法监察,加强了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监管力度。联合发改委、旅游局对全区的旅游景区进行了专项检查;联合国土资源厅、煤炭管理局、经贸委对全疆煤矿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处于水源上游涵养区的矿山开采活动进行了调研,会同相关厅局,提出了更严格的管理要求,促进了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全区的环境监察力量集中对矿山开发和交通运输项目进行了系统监察,查处了一批未履行环评手续的工程。
二是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成立了领导机构,结合新疆实际,做出了具体部署,政府下发了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开展了《全疆污水处理厂专项检查》、《纺织、印染行业专项检查》、《连片污染问题专项检查》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题检查》4个内容的专项检查。通过深入检查,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各地、州、市共上报挂牌督办企业176家,在此基础上确定了20家自治区级挂牌督办企业,另外对全疆屡查屡犯,影响恶劣的12家企业进行新闻媒体曝光。此次专项行动,全疆共出动检查人员25758人次,检查企业6119家,立案企业711家,结案281家。一批群众反复投诉的污染问题得到了查处和解决。
三是开展了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组织40个各类型自然保护区开展自查工作,其中包括8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和12个县级保护区。组织了一系列执法行动,开展检查80多次,出动人员530多人次,立案查处11件,限期补办环评7件,关停取缔建设项目8个,限期治理项目4个。清退保护区内非法活动人员近千人,查扣车辆100多辆。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非法开矿、采挖药材、偷猎野生动物、盗挖破坏珍稀地质遗迹的现象得到遏制。
四是开展铀矿冶放射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对6家现役企业和3家退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监测,取得现役企业和退役企业现场监测数据600余个,完成了企业申报登记,规范和加强了管理,消除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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