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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禽流感疫情向人间传播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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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11月17日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11月10日,和田地区和田市检疫人员发现该市屠宰场肉鸡发生不明原因死亡,经兽医部门调查,发病肉鸡来自该市古江巴格乡养殖户,该养殖户存栏的家禽也出现死亡,共计死亡家禽32只。11月14日,新疆兽医部门初步诊断为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
11月16日,经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确诊,上述疫情为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
疫情发生后,农业部迅速派出专家组赴疫区,指导当地开展防控工作,加强疫区封锁、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追踪工作。
新疆人民政府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要求,立即展开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新疆兽医部门按照农业部《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规范》中有关“早、快、严”的要求,认真做好疫情处置各项工作。
目前,新疆兽医部门已在疫点周围3公里范围内扑杀家禽86215只。
据悉,新疆泽普县、乌鲁木齐县11月9日发生禽流感疫情后,新疆党委和政府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全面部署禽流感免疫防控工作,至今没有发现禽流感疫情向人间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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